9月30日至10月1日,根据教育部教育质量评估中心要求,学校完成新一轮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基础数据和相关工作材料的系统上传工作。
按照要求,本次共上传院系设置清单、部门设置清单、校园地图、学校校历、作息时间表、课程表(当学期)、公共资料、上一轮审核评估报告、上一轮审核评估整改报告、本科教学质量报告(近三年)、专业清单(当前)、毕业设计-论文清单、课程清单(近2年)、试卷清单(近2年)、实验室清单、实习实训基地清单、用人单位清单、学生名单、毕业生名单、教师名单、校领导名单、管理人员名单、特色材料、自评报告等24类材料。教育部教育质量评估中心将对上传材料进行初审,并实时反馈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