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做好2024年高等教育质量监测数据填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4-08-22   点击数:

有关管理与服务机构、各教学单位

根据学校审核评估工作安排,近期将启动2024年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数据采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国家数据平台国家教育督导信息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基于国家数据平台开展本科教育教学常态监测探索进行质量预警,构建新型督导体系的重要内容是推动本科人才培养质量全面提升的重要举措。国家数据平台将应用于高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和教学工作合格评估、本科专业认证及评估、质量预警等工作。请各有关单位高度重视,切实结合学校本次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工作的要求,检视数据的准确性,本着高度负责实事求是的态度,全面、准确、及时做好监测数据填报工作。

二、任务分工

本次数据采集工作由本科生院教学质量管理与评估办公室(以下简称“评估办”)统一组织安排。

1.评估办按照数据采集要求将任务分解到责任单位和协助单位。具体填写安排见《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数据采集任务分解表》(附件1,以下简称“任务分解表”)。

2.各单位落实数据填报负责人和数据填报员。数据填报负责人一般由该单位正职或该项工作分管领导担任, 保证数据质量并承担相应责任;数据填报员由各责任单位选派,负责数据的填报与提交工作。数据填报员需具备较强的责任心和沟通能力,熟悉计算机操作,按时提交数据。

3.本次数据采集工作实行三级填报制度。各责任单位填报过程中发现问题应及时与协助单位或评估办沟通解决。协助单位应及时将协助采集的数据提交给责任单位,与责任单位共同承担核查及修订数据的责任。评估办负责责任单位填报数据的审核工作,数据审核结束后按照教育部评估中心的要求提交数据。

三、工作安排

本次数据采集工作分为三个阶段:

1.2024815日至818,数据填报准备工作。各责任单位将数据采集联络人名单附件2报至评估办。评估办进行填报说明并分配填报账号。

2.2024819日至99,数据预填。各责任单位按要求填写数据表格,并将填写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按照数据填报步骤,填报“基础数据表”的相关责任单位必须按照要求完成优先填报(826日之前),确认无误后提交审核。各责任单位在99日之前将所有数据提交至评估办进行初步审核。

3. 2024910日至915,数据审定与提交。评估办负责全校数据的校验工作各单位须对提交数据严格审核,所提交数据纸质版由数据填报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报送评估办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高岩、罗聆、祝琳

工作QQ群:485667000

联系电话:67885008

工作邮箱:jwc_pjk@cug.edu.cn


                       教学质量管理与评估办公室

                           本科生院

                        2024815


 附件1 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采集任务分解表2024.docx

 附件2 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数据采集信息表.docx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鲁磨路 388号

邮编:430074

版权所有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


  • 本科生院

  •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